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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智力推理] 【原创】生活小推理限时抢答系列-18(第六轮抢答结束,答案公布,恭喜中奖!)

借账的事情是三年前,也就是说借据的纸条才写了三年,不可能就陈旧泛黄了,有可能就是故意做旧的,所以知道是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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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就同时下岗了,酒鬼两三年来已经赚了不少钱了,又过几年杨过找酒鬼还钱,分明是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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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兄弟别再找事儿啦,咱都认识多年了
而杨过为人谨慎事事小心。 借钱给别人的可能微乎其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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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条泛黄得不正常,有明显的人为痕迹,鸡姐以前干过差佬,一眼就看出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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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,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,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,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,也就是说,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。

三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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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条应该不是酒鬼写的,但是和鸡姐的过去有关,既然是叫鸡姐,可能身上就不太干净,但杨过和鸡姐干的事也不是什么好事,否则鸡姐的话中不会提到差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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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条一定会好好保管,三年前的借条不会陈旧泛黄,所以是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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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规定,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,现在这张欠条已经3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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鸡姐不愿看两人闹僵,杨过不是迫不得已不会这么做,出来给大家个台阶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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鸡姐看了欠条笔记是新的,所以给撕了,看酒鬼写得是全名,因为酒鬼平时就大大咧咧的所以看了全名就给撕了,三年前酒鬼和杨过都上班哪有存款呀,自己还不够花的呢,还借钱。再说杨过做事谨慎所以连什么时候还钱都没写,所以就给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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